关于开展2023年软件正版化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8-24浏览次数:335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省版权局《关于开展湖北省2023年软件使用情况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系统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软件正版化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推进软件正版化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举措,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全校教职员工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使用盗版软件不仅是违规违纪问题,本质上更是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3〕88号)、国家版权局(国版发〔2014〕6号)的规定,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相应职责,把推进使用正版软件作为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担负起保护知识产权的使命和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应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即常设联系人,负责联系协调办理相关事宜,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该联系人名单应向网络与数字化办报备,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检查的内容和步骤

  软件正版化检查将重点检查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软件日常使用管理情况,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工业设计软件)。

  今年省版权局已将我校列为教育行业的核查单位,9、10月期间将对我校进行检查。检查将分二步进行,第一步,委托第三方机构人员现场全覆盖检查,不听取汇报解释,不反馈检查意见。第二步,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联合督查组来校检查,由省教育厅副厅长带队,听取学校汇报,查阅相关材料,核查软件采购合同、台账和实际授权安装情况,抽查涉密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反馈检查情况,检查结果报送省委办公厅督查室。

  三、迎检工作要求

  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把握工作进度。从即日起先行自查自纠,排查删除非正版软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一)8月30日前,各单位应将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报送网络与数字化建设办公室。

  (二)组织干部员工签署《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交网数办105室,9月上旬完成此项工作。  

  (三)全校办公计算机部署安装国家版权局下发的《正版软件检查工具(网络版)》客户端,9月上旬完成此项工作。

  (四)各单位开展年度自查,填写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汇总表等日常工作表格,拟报下一年度正版软件需求,9月中旬完成此项工作。

  (五)9月中旬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迎检准备工作。

  

附件1: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

附件2: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3: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

附件4:软件正版化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5: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统计表


 

 

网络与数字化建设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