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校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05浏览次数:982

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这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杜绝“节日腐败”, 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就进一步严明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单位要把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引导全校师生模范遵守,努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学校纪委在节日期间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附: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江汉大学纪委

               20171229




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杜绝“节日腐败”,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严明节日纪律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做到领导机关带头、各级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五个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执纪问责,促进风化俗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变换名目、手法,打折扣、作选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刚性约束确保各项纪律执行。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发现问题机制,及时发现、坚决制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严明节日纪律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持续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执纪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等隐形变异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强化监督执纪,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要加大问责通报力度,对节日期间违反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7-12388

网站一键通:http://www.whd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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