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有关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019年12月)

发布者:夏敏发布时间:2019-12-16浏览次数:4711

加强纪律教育通报反面典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有关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19年12月)

  

  

一、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湖北理工学院原党委书记邓新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湖北理工学院原党委书记邓新华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寿宴;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滥发津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法建设私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承接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对差额部分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邓新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邓新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1-27)

2.湖北省外办原副主任章良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章良华党性原则缺失,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受贿事实;违反廉洁纪律,长期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为近亲属向服务对象借钱用于炒股,利用职权帮助亲属承接工程,获取巨额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章良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章良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1-06)

3.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郭唐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郭唐寅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组织审查期间与多人串供,转移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隐瞒不报持有多套房产和多个证券账户;违反廉洁纪律,占用管理对象住房,通过民间借贷收取高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以少支付房款方式非法侵占他人财物。违反国家法律,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权,在案件查办、职务提拔、企业经营等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差额部分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利用职权,插手司法活动,干扰司法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充当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明知他人不构成犯罪,利用职权指使下级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侦查,涉嫌徇私枉法罪;指使下属伪造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用于隐匿财产,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

郭唐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唐寅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1-05)

4.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李建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十堰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十堰市委批准,十堰纪委监委对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李建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建新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作伪证,对抗组织审查,出资10万元交给与其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某公司负责人李某,试图找关系说情,干扰、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自定薪酬、滥发奖金;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在该校相关工程建设、工程款支付、房屋出租、校企合作、驾校承包、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建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贪欲膨胀、大搞权力寻租、大肆收礼受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十堰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十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建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来源:十堰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19-11-28)

  

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

按照党中央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动力,立足职责把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应付了事、阳奉阴违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纪律保障。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8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委原书记苏树锋等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致使该区连续发生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4月、5月,保定市徐水区接连发生4起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造成恶劣影响。其中:2019年4月4日中午,徐水区原国土资源局局长王伶亚,与新任徐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崔志亚及该局其他9名班子成员等在辖区内企业聚餐;4月1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进驻徐水区召开巡视动员会,当晚该区28名领导干部分两批在辖区内企业聚餐,包括副区长马志信等2名县级干部,10名乡镇党委书记、镇长以及14名科级干部等;5月6日晚,区委副书记周民选、副区长李建军等9人到辖区内一民营医院聚餐。以上聚餐发生的费用均由相关企业或医院负担。事发后,徐水区共有32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徐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党组被改组。2019年6月,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徐水区委、区政府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苏树锋及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志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树锋被免去区委书记职务;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原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委原书记刘乡在国家贫困县脱贫摘帽验收检查中弄虚作假等问题。2018年8月,作为国家贫困县的莲花县组织召开全县脱贫摘帽攻坚工作推进会,为应对国家脱贫摘帽验收检查,刘乡在会上总结了4条迎检“过关诀窍”,即人为控制抽检比例、提前规划迎检路线、电话查访确保百分百满意率、配齐旧用品避免“穿帮”等,随后县委办公室将此以文件形式印发。该县遂按此应对验收检查,全县每个村都组建了十几人的信息员队伍,提前设计好路线,给检查组人员“带路”,避免检查发现问题;为防止检查前临时购置新物品造成“穿帮”,提前为已脱贫的部分贫困户购置家居用品,共计花费153万余元。刘乡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莲花县委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刘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段村乡党委原书记袁立东严重失职失责导致涉黑势力渗透农村基层组织等问题。2017年10月,袁立东明知代爱军参与代令贤为首涉黑组织的违法活动,不符合中共党员标准,仍签字同意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2018年4月,段村乡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袁立东未严格履行党委对候选人资格条件审查责任,致使代令贤当选中关村村委会主任,代令贤涉黑组织多名成员担任村干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9年6月,代令贤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多名成员被判刑。2019年9月,袁立东因严重失职失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因充当代令贤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等问题,段村乡纪委原书记张华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他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

甘肃省水利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魏宝君等人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2018年度甘肃全省58个连片特困县中,52个县饮水安全存在问题。有的问题长期存在、久拖不决,有的问题反复出现,甚至边整治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近两年省水利厅党组既没有专题研究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涉及农村饮水安全的议题都以传达有关会议精神为主,更没有定期分析研判和督促整改、落地见效的工作机制,工作指导缺乏针对性、有效性。2019年4月,省水利厅开展全省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成效考核流于形式,给参加考核的13个市(州)全部打了满分,给75个贫困县(市、区)中的42个打了满分,严重脱离实际。此外,省水利厅还存在对贫困地区农村供水工程项目设计评估审查不严、工程建设监管缺位、水质检测业务滞后等问题。2019年7月,省水利厅党组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思整改突出问题;魏宝君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实、指导不力,以致农村饮水安全领域问题频发,受到免职处理;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翟自宏(2019年1月任副厅长后分管农村水利工作,正在试用期)被诫勉,并调离省水利厅,延长试用期半年;省水利厅农村供水处原处长严文学、省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原主任董江善负有直接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副县长徐蕾等人失职失责导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滥用权力乱收费、影响营商环境等问题。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放管服”政策打折扣、乱作为,与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简称个私协会)“政会不分”,2017年以来该局滥用行政权力,将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与加入个私协会并缴纳会费捆绑挂钩,截至2019年6月共违规收取会费551万余元;该局与个私协会人权事权财权物权交叉,多名干部在个私协会担任职务,实际支配个私协会资金,并在协会经费中列支该局部分行政费用200余万元,用于与个私协会业务不相符的行政支出、市场监管局部分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等。该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普凤莲和党委副书记、局长黄淳,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2019年9月至10月,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建水县委、县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徐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县长赵伟(2019年5月至9月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被诫勉;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倪树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团结街道复兴村原村委会主任田永先在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田永先任复兴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中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便利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其妻子、母亲、兄弟、侄子等亲属评为保障对象,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7.6万余元。该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征地时,复兴村0.7亩集体土地被征收,田永先将征地补偿款2.7万余元领取后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支出。田永先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田永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冬雁等人脱离实际乱发文、加重基层负担问题。2019年5月,锡山区教育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未吃透上级政策,对校园贷、套路贷和校园欺凌暴力等问题集中摸排时,起草相关通知并在附件中自行拟制了学校涉黑涉恶情况摸排表,把“学生涉黑涉恶情况”作为填报内容,“一刀切”地下发给该区教育系统所有学校进行摸排,给全区学校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无锡市某幼儿园收到通知后,把样表发至各班级要求老师填写;5月28日,一名老师将填有“通过对本班35名幼儿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幼儿有涉黑涉恶情况”的表格,拍照后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区教育局作风不实、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局党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王昭煜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文件未严格审核把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受到免职处理;冯冬雁作为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工作指导不力、抓得不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陕西省咸阳市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权王军为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提供保护问题。2016年至2018年,权王军在担任咸阳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干预公安机关有关案件办理,为多名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提供保护。2018年8月,咸阳市武功县公安局对以吴领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人员予以拘留,权王军多次要求咸阳市公安局相关领导释放吴领会或降格处理。涉恶犯罪人员张某某,因涉嫌非法放贷、非法拘禁犯罪被咸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经权王军协调,该案一直搁置。此外,权王军还利用职权,为涉恶犯罪人员李峰(2019年5月因开设赌场罪被逮捕)等人争夺兴平市某大厦产权提供帮助。权王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权王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8起案例中,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有的对党的纪律要求不敬畏、不在乎,管党治党责任虚化空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频发;有的脱离实际发号施令,加重基层负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有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侵占集体资财,啃食群众获得感;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违规发展党员、基层干部涉黑涉恶等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助长黑恶势力蔓延坐大。这些突出问题违背党的初心使命,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在主题教育期间受到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牢记初心使命,履职尽责担当。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这次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都是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问题,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切实加以解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抓住党的领导这个“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检验,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做到“两个维护”抓整治,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上下联动、有序衔接、对准靶心、集中发力,切实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政治监督,把整治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强监督推进强监管,督促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聚焦专项整治重点,真刀真枪解决突出问题,对能够立查立改的问题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国家制度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系,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中更加自觉地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各级党组织要深化标本兼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抓,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把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乘势而上,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我们党永葆肌体健康,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障。(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2-01)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问题

(一)空泛表态

【典型案例一】

甘肃省委原书记王三运在督查调研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时,每到一地都反复强调环保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提起要求来“口号响当当”,但就是没有下文。表面上,王三运摆了姿态,但其实对中央指示消极应付,并没有真正到问题严重的地区去调查研究,也没有认真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更没有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正如王三运自己所言:形式表面的东西,反正该做的批示我也批了,该开的会我开了,至于下面落实不落实,能不能很好落实,也没有加强对各方面的引导和督促。

【典型案例二】

贵州省三都县是该省14个深度贫困县之一。该县县委原书记梁嘉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信誓旦旦表示:“不求做大官,但求做大事”“带领全国63%的水族人民脱贫就是天大的事”“作为深度贫困县,要和全国同步迈进小康,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为此,他还在办公室墙上挂着“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作战图”,将全县分为7大战区,自己担任指挥长。

在实际操作中,他却换了一副面孔。2016年以来,三都县在建的千万元以上的项目有127个,但与脱贫攻坚有关的只有41个。他把精力和资金都集中到与脱贫攻坚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养生谷”“千神广场”等“高大上”的综合开发项目上。对于其对口帮扶的乡镇,他不顾及贫困村危房、水电、路灯等基础设施未改善的事实,很少进村,就算来也只是带着商人看项目,在村委会开个会就走了。

2017年8月,针对三都县委、县政府存在的不聚焦精准脱贫工作、目标发散、力量分散等问题,黔南州委、州政府对三都提出批评并“约法三章”,梁嘉庚口头答应却不执行。2018年6月,梁嘉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点评

口号喊得震天响,但落到行动上却是“蜻蜓点水”。现实中,诸如此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不少。他们往往表面上搞堂而皇之的“政治排场”,摆出一副“紧跟看齐”的样子,却使中央决策部署难以落地,使政令落空、政策走样,延误党的事业,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贯彻上级精神,关键看落实。

(二)应景造势

【典型案例一】

苏荣在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期间,为追求“全国第一”的“绿色政绩”,强推“一大四小”工程。不仅逢会必谈,还要求各市县主官挂帅“种树领导小组”,从市到县到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要求省林业厅抽调干部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制定考核办法,全省进行排名,最后的三名“差等生”要书面检查。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县市,取消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暂停国家和省级所有林业项目审批,等等。

为应付省里的突击检查,一些地方大搞一夜成林、一夜成景。“一大四小”工程的用地多在主要公路和街道两旁,有的顾不上更换土壤,直接在水泥、沥青渣、砾石砖瓦等基建垃圾上种树。有的高速公路绿化带宽度不达标,不得不在公路两旁的柏油路面铺上泥土,插上树苗。有的地方在八九月份,夜晚还在摸黑抢栽树苗,使植树变成了不分季节和白天黑夜的“运动”。

【典型案例二】

湖南省汝城县不顾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实际,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反而大规模举债修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汝城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没有考虑可用财力的实际,盲目举债,致使2015年至2017年综合债务率分别为274%、285.74%、336%,逐年攀升,负债率在湖南省排名第一。2018年初,湖南省委对其开展巡视,发现该县几乎一半的钱都用在大搞城市开发和城市建设,而培植财源、促进产业发展方面还不到6%!与此同时,一些基本民生问题,却长期得不到重视和解决,群众怨声载道。此后,一场彻底的整改拉开序幕。

点评

这些华而不实、违背民意、劳民伤财的所谓“政绩”,对国家发展、民生改善到底有多少意义?百姓心里有杆秤。事实充分表明,“形象工程”蒙混不了群众,掺水的政绩欺骗不了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绝不仅仅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不贪腐,与其同样重要的,是领导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要真正为百姓做事,有一个共产党员的担当和作为。

(三)敷衍塞责

【典型案例一】

2014年5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秦岭违建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后,西安当地时隔20多天后才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清查出违建别墅数量为202栋,但实际上,违建别墅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整治也存在虚假整治情况,只有部分进行了处置。2014年10月到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又作过四次重要批示指示,但陕西省委仍没有重视,甚至出现边整治边违建的破窗效应,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虽然整治不彻底,但这并不影响当时的西安市主要领导在《陕西日报》联合发表署名文章,宣称“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全部完成”。

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再作重要批示指示。中央指派中央纪委专项整治工作组入驻陕西。行动清查出1194栋违建别墅并进行拆除,所在土地复绿复耕。有多名干部被处分。

【典型案例二】

福建省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国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行动少落实差,推一推,也不动一动。2017年7月以来,莆田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并明确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整改违规养殖影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陈国华既没有及时组织传达、部署有关工作,也没有及时有效督促落实。2017年11月,该局推进这项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后,陈国华仍没有按要求拿出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也未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抓落实。2017年12月13日,上级有关部门进驻该市检查,次日该局才照搬照抄上级文件下发工作方案,且该方案没有细化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陈国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点评

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表现,不讲政治是根本。正是因为政治纪律这根弦松了,才出现明明中央有要求,地方政府却阳奉阴违,在落实上不认真、不彻底,在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正是因为政治规矩这个意识淡薄了,才使得部分领导干部不严肃、不认真、不担当,说一套做一套。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的行为亦是如此。该管的事情不管,该负的责任不负,当明哲保身的“公堂木偶”……不管怎么“伪装”和“铺陈”,都难逃被严肃处理的结局。

(三)出工不出力

【典型案例一】

湖北省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7月成立以来,当地群众反映“办证难、办证慢”问题一直较为突出,中央和省有关部门明确要求进行核查处理,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研究整改措施,市纪委派驻市房产局纪检组约谈了负责人谌宏等人。但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一直未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谌宏等人漠视群众呼声,对这一长期诉求和意见消极应付,一味强调客观条件限制,拒不落实上级部门多次整改要求,反而擅自作出每天限号50个的受理业务决定,导致“办证难、办证慢”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出现“哪怕闲着,没有号,也不受理登记”的情况。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市房产局有关领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态度消极、执行不力。2017年4月,谌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并降级;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典型案例二】

2017年7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甘肃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7月11日省财政厅收到通知。但省财政厅农业二处原处长金中等人作风慵懒、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抓落实、只当“二传手”;时任分管副厅长杨之春等领导干部政治意识薄弱,官僚作风严重,履行领导职责不到位,跟踪抓落实不够,直到12月6日省财政厅才完成专项资金分配工作,致使中央财政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在省级财政滞留了146天。省财政厅党组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金中受到诫勉谈话并被免职;杨之春被免职并调离省财政厅;具体经办人农业二处主任科员杨雪受到降职处理,降为副主任科员;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点评

“官不大,官架子不小”“身在基层却缺少为民情怀”“自己的事情穿心过,人家的事情风吹过”……现实中,个别干部缺乏工作激情,毫无自律意识,存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时甚至连“钟”也不撞的消极懈怠思想。种种出工不出力、不作为的问题,凸显作风建设面临的现实挑战,也警醒我们对这类行为必须严肃查处,用动真碰硬纠歪风、树新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